消費者只要把商場廣告拍下即可,消費者本人可以要求商場賠償精神損失,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但精神損失不一定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但未造成嚴重后果,受害人請求賠償精神損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形判令侵權人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
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第十條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相關法律知識:
肖像權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對自己的肖像上所體現的人格利益為內容的一種人格權。采用攝影術或者造型藝術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內的形象的作品。肖像權為人格權之一種,是自然人對于肖像的制作權和標表使用權。法律上的肖像為自然人人格的組成部分,肖像所體現的精神特征從某種程度上可以轉化或派生出公民的物質利益。法律保護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多方面體現了公民的精神利益、人格利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股權多長時間可以變更一次
2020-11-27惡意砸別人車玻璃是犯法嗎
2020-11-13房租沒到期,不租了房東不允許轉租怎么辦
2020-11-19律師可以不收代理費嗎
2020-12-16哄騙立遺囑有沒有法律效力
2020-12-31代加工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2021-02-19連帶責任中求償權的程序是什么
2021-02-01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2021-01-09探望權義務主體的協助義務是什么
2021-01-05結婚自由主要有哪些內容
2020-12-2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裁員補償標準
2021-02-04試評勞動教養制度
2021-01-08貨物運輸保險有哪些特點
2021-02-27人身保險法中的保險利益存在于何人
2021-02-16購買人身保險需要注意什么事項
2021-01-13保險合同規定“自燃不算火災”屬霸王條款
2021-01-31保險公司利用公司內部文件規定免責條款無效
2021-01-25養老金補發
2021-01-07報案不及時擅離現場,查不清事故原因保險公司能否賠償
2021-03-05怎樣查詢企業交保險的信息
2020-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