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免房租申請書的內容有哪些?
尊敬的 **方:
**向貴承租方承租寫字樓已經有xx年,在承租期間貴方盡到了責任,使得我們公司的正常辦公得到最大的保障。在租金繳納方面,我們也是認真按照,從不拖欠租金。應該說,我們雙方在X年間的合作都是非常愉快的。
當前,受新型冠狀病毒的影響,我們公司處于停產停狀態,使得我們公司在日常經營方面也變得困難,加上如今房產樓市的價格也呈現高額趨勢,本公司難以承擔現在的高價租,本公司申請租金進行減免,望給予減免2月和3月的租金。以幫助我公司度過現在的難關。
以上請求是否可行,請予答復為盼!
申請單位:
時間:
二、成都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如何減免中小企業房租?
對承租實施主體自有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從事生產、辦公、商業配套等經營活動的中小企業,在規定期限內視情況減免,其中: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按省13條規定期限對承租其自有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市屬國有企業按市20條規定期限對承租其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有中小企業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減半。
對減免房租后仍有較大困難的中小企業,實施主體根據實際情況可進一步按有關規定給予支持。實施主體前期已自行出臺減免政策的,應做好政策銜接,與承租中小企業協商解決,但減免標準應不低于本通知要求。
存在間接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原則上轉租人不應享受減免政策。轉租人在本文實施主體范圍內的,視同自有經營用房出租;轉租人在本文實施主體范圍之外的,實施主體應將減免租金按規定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人。
需要明確的是,對于疫情期間減免房租的具體情況,應當在國家倡議的基礎上,按照法律上規定的標準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特別是對于免租的金額大小,還需要根據實際租賃合同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存在違約的情況需要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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