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為疫情房租可以退租嗎?
疫情房租不一定可以退租。
需要根據承租人因疫情影響居住的具體情況而定。疫情是不可抗力因素,但是能否作為減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實際情況實際分析的。如果因疫情隔離對房屋使用了居住功能的,未影響到原租賃合同目的中的使用用途,不可主張減免租金。如果因疫情無法使用、無法回到房屋的,未能實現租賃合同目的,可向出租人主張減免租金。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九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違約責任。
二、“疫情”引發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類型有哪些?
此次疫情可能導致如下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一是出租人起訴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并要求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的糾紛。此類案件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為:疫情防控期間,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租金,構成違約,導致出租人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故起訴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等。
二是承租人起訴要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糾紛。此類案件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為:因疫情防控需要,承租人不能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賃房屋,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或者承租人主張因疫情防控導致其經營損失,繼續履行合同成本過高,起訴要求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三是承租人起訴要求減免租金的糾紛。此類案件的主要事實和理由為: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疫情防控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或不能完全使用租賃房屋,如果繼續按照原合同履行,負擔過重,壓力過大,故起訴要求減免租金。
盡管疫情屬于不可抗力因素,但目前無論是發改委還是國家其他部門,都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要求所有的房東在疫情期間都不能收租金。所以,想要減租的話,唯一的方法就是跟自己的房東協商,房東拒絕的也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疫情期間醫生因公被傳染算工傷嗎
隱瞞疫情導致傳染人員增多怎么辦
疫情期間大量倒賣假口罩犯法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保證合同糾紛相關知識
2021-01-16驅逐出境的對象是誰
2021-01-30土地要收回嗎,土地征收規定是什么
2020-12-01涉黑犯罪沒收財產嗎
2021-01-01可撤銷婚姻請求權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2021-02-19抵押物擔保能否直接執行賬戶
2021-03-01婚前財產協議是否一定得簽訂
2021-01-29什么是級別管轄權
2021-03-15專有技術侵權糾紛是否適用專屬管轄
2020-11-24公款賬戶可以轉到個人賬戶嗎
2021-03-12公司合同書上寫著半年內離職扣工資合法嗎
2020-11-19學生在學校做游戲受傷學校有責任嗎
2021-01-07購房選房知道教你選購好房
2020-11-15臨時用工合同是否可以不繳納社保
2021-03-13恐嚇欺騙下簽訂勞務合同是否違法
2020-12-03產品責任險的賠償問題如何處理
2021-03-15什么叫除外責任
2021-01-23分紅保險主要特點及購買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1-06什么是保險公司年報
2021-01-13避免保險合同糾紛應該注意些什么
2020-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