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人違約解除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1、強制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對方仍不履行的,守約方可以經仲裁或訴訟確認后,申請法院強制對方履行。
2、賠償損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支付違約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p>
二、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況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關系。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出租人均可提前提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1、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了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納房租達一定時間的;
4、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5、承租人嚴重損壞房屋或者輔助設備而拒不維修、拒不賠償的;
6、出租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如家庭人口聚增,確實需要收回房屋自住的,或者出租房屋發生重大損壞,有傾倒危險而需改建,并確有房管部門的。
總之,承租人不能在出租人明目張膽違約了的情況下都無動于衷,甚至于就任憑出租人的擺布,即便是因為出租人的違約關系已經鬧得特別的僵了,但是該讓出租人承擔的賠償責任還是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追責的。
出租人提前中止租房合同怎么辦
出租人是否可以提前解除租房合同
出租人轉讓租賃物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法學學士學位,現執業于湖北省規模最大之一的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湖北省律師協會會員,法律援助中心律師。自從事法律工作以來,始終秉持“專業、專一、專情,為您的事而?!钡膱虡I理念,以深厚的法學功底為依托,以豐富的辦案經驗為拐杖,以當事人最大利益為導向,為當事人提供辦案最專業,服務最美好,最優質的法律服務。執業以來以專業化、品牌化、團隊化為發展方向,致力于致力于勞動、人損、建設工程領域的理論和實務研究,并辦理了大量的勞動爭議、人損、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為當事人提供了全方位專業法律支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誠信、責任的品質提供專業、高效的服務,獲得了當事人的信賴和好評!
女職工特殊期內法律保護的規定是什么
2021-02-25民事訴訟申訴的范本怎么寫
2021-01-09互聯網金融是非法傳銷嗎
2020-11-09商標證書沒下商標可認轉讓嗎
2021-03-02談完業務遇車禍算不算工傷
2021-01-01如何申請離婚財產保全,怎樣防止對方轉移財產
2020-12-28非親生子女的繼承權是如何的
2021-01-07婚禮上搶婚犯法嗎
2021-01-24十級傷殘能要求贍養費嗎
2021-02-272020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3-09醫療事故喪葬費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2021-01-05剛出交通事故怎么處理
2021-02-14小區改造造成個人財產損失怎么辦
2021-01-11婚姻法關于離婚協議法律如何規定
2020-11-18經營者使用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條款,還生效力嗎
2021-01-14法院可以調取微信聊天記錄嗎
2021-01-24當選業主委員會成員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2020-12-30辦理房產贈與必須雙方去現場嗎
2021-03-24被刑拘后是否可以直接解除勞動關系
2020-11-15試用期和實習期是一樣的嗎
20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