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前買房注意事項
1、房產證署名要謹慎
如果是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買房,在購房合同上寫上雙方的名字。如果由于某種原因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立下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說明,寫清楚該房的出資關系。同時,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做一份公證,或在律師見證下簽一份協議,明確注明雙方為該房已支付和將支付的款項,每人應享有的該房份額等相關事宜。
2、婚前財產公證或事先協議很有效
在雙方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可以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或者共同簽署一份協議。如果發生糾紛時能夠及時找出證據來證明,也好避免日后的房產糾紛。
3、對出資方的錢款劃分清楚很重要
由于買房壓力過大,雙方父母出資幫忙,在這種情況下買房時如果已經在房產證上同時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那么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議。因為如果雙方分手,在無任何協議或者憑證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父母也無追回這筆出資錢款。所以,在貸款買房前對于出資一方的錢款一定要劃分清楚,,跟父母或者親友打個借條,以免不能結婚分手時反目成仇。
4、貸款買房后還貸款事項簽協議
現在銀行在為個人辦理購房貸款按揭時審批的格外嚴格。未婚情侶貸款買房,一方有不良記錄如刷爆信用卡又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辦理貸款的。在實際操作過程中若貸款買房雙方在非配偶關系下,應該簽署一個協議,明確雙方的貸款權利與義務,一旦一方不能還貸或者負擔不起,另外一方仍需要對銀行承擔,如果日后感情不合分手的話,那么貸款的這一方就得獨自承擔這筆龐大的“外債”。
買房時一個幸福有苦惱的事情,我們不是在斤斤計較,而是在有效的避免一些糾紛和麻煩。所以,有些話有些事情做在前面,會聰明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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