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特征呢
1、合同有成立效力。效力待定合同首先要求合同已經成立,合同效力制度是建立在客觀存在的合同的基礎之上,反映國家對成立合同的態度即國家對合同肯定或否定評價,如果合同沒有成立,就談不上合同效力,所以效力待定合同必須具有成立效力。
2、合同效果效力待定。由于合同存在瑕疵,效力待定合同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的規定,其是否能生效尚未確定,對當事人是否具有約束力無法確認,即合同效果效力待確定,一般須經有權人承認或追認才能生效,否則一旦有權人不予承認合同則不能生效或經權利人拒絕追認而歸于無效。
3、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如果合同完全符合生效要件,即合同主體資格合法、當事人合意、合同內容合法、合同形式等合法,則合同屬于有效合同,合同效力處于一種既定狀態,也就不存在效力待定。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效力待定合同要件缺陷主要是因為合同簽定主體存在瑕疵,包括有關當事人缺乏締約能力、處分能力、代訂合同資格三種情況。
4、效力待定并非行為人故意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強制性規定或國家社會公共利益造成的,也并非因為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而導致的。效力待定合同不同于無效和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無效合同一般是指當事人故意損害他人或國家社會利益而簽定的合同和內容違法合同;可撤銷可變更合同主要是因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而致使合同效力取決于當事人的意志的一種相對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是由于合同簽定一方主體權利存在缺陷使合同效力取決于第三人或權利人的合意的合同,合同內容并不違法、當事人也無故意。
5、實質是無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由于它完全不符合合同生效要件,從實質講可歸于無效合同的范疇,但不是絕對無效的合同,而是一種相對無效是可以修正的合同,在權利人沒有采取補救措施前合同不能生效或權利人拒絕采取補救措施后合同歸于無效。
對于效力待定合同是有相關的特征,如果你不知道具體效力待定合同的生效特征,最好是能夠問清楚律師具體的情況。更多效力待定合同生效的法律規定跟具體的生效要求,歡迎律霸網網站咨詢了解,找專業的律師為你詳細講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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