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登記的效力是對于租賃的影響。那么,房屋租賃登記的效力是什么?房屋租賃登記有什么明確的法律規定?房屋租賃登記需要哪些材料?房屋租賃登記的流程是什么?
房屋租賃登記的效力
在中國,房地產登記是房地產權屬取得和變動行為生效的要件,但房屋租賃登記是否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學術看法卻有爭議。有人認為房屋租賃登記是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有人則認為不是。筆者同意后一種觀點。因為,《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規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并向房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這里并沒有規定,登記后租賃合同才生效,只是稱“備案”。顯然房屋租賃登記的主要目的是備案于政府部門,以便監督管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也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合同應當辦理登記手續,但未規定登記后生效的,當事人未辦理登記手續不影響合同的效力。”所以,房屋租賃登記不是房屋租賃合同生效的要件,只是起到備案的作用。
房屋租賃登記的管理機關及程序
房屋租賃登記的管理機關是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屋租賃當事人首先向房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房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頒發《房屋租賃證》。這是租賃行為合法有效的憑證。租房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經營場所合法的憑證;租房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賃證》可作為公安部門辦理戶口登記的憑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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