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標準
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鑒定
醫療事故分級標準
醫療事故鑒定程序
醫療糾紛處理
醫療事故最容易導致患者家屬在情緒激動的情況下,和院方發生各種各樣的爭執,實際上這樣做是無濟于事的。因為患者家屬要知道,真的發生了醫療事故以后,院方的相關責任人需要承擔責任,并且也需要對醫療事故進行賠償的,各地制定的都有醫療事故賠償標準。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河南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河南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怎么規定的?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后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于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準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醫療事故賠償費用,實行一次性結算,由承擔醫療事故責任的醫療機構支付。
因為醫療事故造成的直接后果不一樣,傷殘等級程度不同,賠償數額是有差異的。具體的賠償標準結合河南省當地的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在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三倍以上進行。還包括患者家人的撫養費,陪護費,誤工費等這些,不同的賠償項目計算標準都不一樣。
醫療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醫療事故是否有死亡賠償金,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醫療事故分級的法律依據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簡介:
王孟輝 國家三級(中級)律師 ·工作地域:安徽, 中國 上海,中國 ·聯系方式:19965226534/18856159515 ·郵箱:18856159515@163.com 執業領域 王孟輝律師的執業領域為民商事訴訟、仲裁和家族財富管理以及合同糾紛處理,尤其在婚姻家事糾紛、家族財富傳承、合同糾紛、鐵路有關糾紛、房地產與建設工程等業務領域,具有非常豐富的實務經驗,熟知法院民商事案件的裁判規則與實務操作流程,能夠通過靈活運用爭議解決手段,為當事人提供切實可行的綜合解決方案,并最終實現當事人的目的。 王孟輝律師兼具傳統民事與現代商事法律思維和實務經驗,擅長處理重大疑難復雜民商事案件,對案件具有敏銳的專業洞察力與深入獨到的理解認識。王孟輝律師辦理過高凈值人士婚姻繼承糾紛、大型國企與民企糾紛、鐵路糾紛、建設工程類糾紛、金融票據糾紛、金融借款糾紛、互聯網侵權糾紛等諸多疑難復雜案件,處理的重大案件所涉標的額累計數百億元。其服務的客戶包括央企、地方國企、民營企業、金融機構及高凈值人士,不僅為客戶提供專項爭議解決法律服務,而且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王孟輝律
勞動爭議仲裁詳細流程
2021-02-19管轄權異議法院可以口頭裁定駁回嗎
2021-03-102020年上海專利申請詳細步驟是怎樣的
2020-11-26交通肇事和肇事逃逸罪的區別
2021-01-13闖紅燈如何界定,誤闖紅燈怎么辦
2020-12-08煤礦辭退體檢嗎
2021-02-20挖沙子犯法嗎
2021-01-06工業出讓土地是否可以轉讓
2021-03-10在發展商處購房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2021-02-12無犯罪記錄證明怎么開
2021-03-19試用期過了卻沒有績效工資合法嗎
2020-12-16論保險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
2020-12-26學校平安保險理賠范圍是什么
2020-12-05機動車肇事逃逸保險公司處理嗎
2020-12-13汽車必交的保險有哪些
2020-11-15土地承包的經營權抵押需要登記嗎
2021-02-15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
2021-02-23土地轉讓稅費一般是多少
2021-02-09土地出讓金是如何算的
2020-12-26集體林權流轉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