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主體資格。
查清開發商是否依法具備經營房地產的主體資格。所謂主體資格,就是依法具有民事權利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法人。
關于主體資格,在《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開發管理暫行辦法》以及《關于審理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前房地產開發經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有詳細解釋,當事人可以從中查詢到相關的法律規定。
2、查“五證兩書”。
“五證兩書”指的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以及《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當事人或購房者在官司訴訟或購房活動中,一定要向開發商出示和提供這“五證兩書”。
3、順藤摸瓜,查合同效力。
審核雙方所簽訂的合同是否屬于無效合同。無效民事行為是指不具備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一般來說,無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
(1)違反法律、法規、政策的房屋買賣合同;
(2)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房屋買賣合同;
(4)規避法律行為的房屋買賣合同;
(5)買賣雙方意思表達不真實的房屋買賣合同;
(6)欺詐性或脅迫性的房屋買賣合同;
(7)乘人之危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8)違反法定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等。
4、抽絲剝繭,查轉移事實。
審核被告的房地產權屬登記是否依法轉移。在我代理的民告官房產官司中,原告和被告雙方從簽訂合同至發生糾紛起訴到法院,都沒有按照法律規定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和契稅手續,根據法律的規定,雙方的房屋買賣關系并未依法成立,因此,該合同理應無效。房屋買賣是要式行為,產權轉移需要特定的形式要件,即依法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和契稅手續,這是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5、反客為主,查質量瑕疵。
審核被告的房屋是否存在質量瑕疵。質量瑕疵是指房屋質量存在缺陷,表現在多方面,如基礎下沉、房屋傾斜、樓頂和地面滲漏、墻面開裂、管道堵塞、地面開裂、門窗不合、設備短缺、樓梯搖晃等等。關于質量瑕疵,建設部《城市住宅小區竣工符合驗收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等文件有相關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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