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評析】
對于申訴人周-晨要求某醫藥有限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額外經濟補償金的請求,周-晨的勞動合同雖在履行期內解除,但公司已經將其工資支付到合同期滿,已提前履行了勞動合同期限內所應負的義務,且申訴人周-晨未能提供勞動合同解除后給其造成實質性損害的相關證據,因此,仲裁委對周-晨的請求不予支持。
若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需要咨詢,歡迎聯系我們律霸網。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物業服務合同無效時有哪些后果
2020-11-19喪偶后原婚姻關系是否有效
2021-01-04法律援助范圍
2021-03-16對方違章停車發生刮蹭誰的責任
2020-12-18男方出軌離婚財產分割標準是怎樣的
2020-11-11解除婚姻關系有什么條件
2020-11-15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該怎么處理
2021-03-03承租人變更有訴訟時效嗎
2021-01-02治安管理處罰有哪些種類
2021-01-04房產土地贈與免稅嗎
2021-01-25個人互換住房是否繳納土地增值稅
2020-11-28工會要做哪些工作
2021-01-16疫情期間工資怎么發
2021-03-11單位沒給員工買社保發生工傷誰來賠償
2020-11-21保險公司的業務流程及分類有哪些
2021-01-08保險合同糾紛的產生是保險案件訴訟的前提
2020-11-21人身意外保險公司理賠
2021-02-07外資保險公司的關聯企業是指什么
2021-03-23什么人可以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2020-12-11保險合同包含哪些內容
2020-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