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先生到業務部報到時,該部門經理說因曾先生以前做過近10年的業務工作,經驗豐富,所以可從第二級業務員做起,按7%拿提成,曾先生當時很高興。干到三個月時,曾先生的銷售額迅速增長,成了公司銷售額最高的業務員,僅6月份提成曾先生就拿了2萬多元。見曾先生掙的錢多,幾個老業務員很有意見,業務部經理于11月12日突然通知曾先生提成標準降至3%。兩天后曾先生領到10月份工資時,發現提成數額少了1萬多元。請問:公司隨意降低提成標準是否違法?
解析:《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必要條款。您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業務提成是工資構成的一部分,并說明提成標準參照公司規章制度執行,因此業務提成部分屬于勞動合同關于勞動報酬的約定事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進行變更。所以公司單方面下調職工業務提成比例屬于用人單位擅自變更合同條款,損害了勞動者的利益,屬于違法行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質疑公攤面積怎么辦
2021-01-30職工請假是否存在勞動糾紛
2020-11-11贍養協議和經濟協議能合起來寫嗎
2021-03-20股東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0-12-10商帳追收的作用是什么
2020-12-22乙方沒有履行租房合同怎么辦
2021-02-23簽訂贈與合同應注意哪些
2020-12-18訂婚之后男方要退婚怎么辦
2021-02-17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2021-03-14房屋征收補償決定送達后會發生什么
2021-01-14申請傷殘鑒定有什么程序
2020-11-14精神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是什么
2020-12-05夫妻可對財產進行約定嗎
2020-12-31車子做了抵押貸款還能再次貸款嗎
2020-11-15房屋抵押擔保有時效性嗎
2021-01-02企業作為擔保人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2021-03-10什么情況下能回購房屋呢
2021-01-22勞動合同可以代簽嗎
2020-11-17崗位調動與集團公司的勞動合同會自動終止嗎
2020-12-29被公司惡意辭退的情況下,員工能要求賠償嗎?能賠多少?
2021-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