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預告登記證明后可以買賣嗎
房屋預告登記是有準物權行為效力的,在預告登記有效期間,是不能處分該不動產的,不能進行買賣。
房屋預告登記的作用是什么:
預告登記是指當事人所期待的不動產物權變動所需要的條件缺失或尚未成就時,也就是說權利取得人只能對未來的物權享有請求權時,為了限制債務人處分該不動產,保障債權人將來取得物權而由請求權人向登記機關申請而進行的預先登記。《物權法》第二十條規定,“當事人簽訂買賣房屋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
預告登記發自于當事人申請的意思表示,且將請求權通過公示手段對外展示,反映了物權要求的公示原則。預告登記既是承認并保障權利人對房產將來的法律支配關系的制度,也是債權債務關系的延伸。預告登記是請求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預告登記所產生的應當是物權化了的請求權。預告登記時物權變動尚未實現,因此登記對象不是物權本身,而是將來房產物權變動的請求權。因此請求權本身雖是一種債權,但預告登記使該債權具備了物權的某些效力,是請求權物權化的一種具體表現。
預告登記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預告登記使債權通過登記的方式記載下來并予以公示,這樣,債權轉化為準物權,債權的義務主體成為了不特定的,能夠對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同意,義務人處分(不僅僅出售,還包括設定抵押等負擔行為)該不動產的,不發生物權效力。預告登記還具有追及效力,即將來的房產無論轉讓人轉讓給誰,或者房產被誰占有,經過預告登記的請求權人只要按照所簽訂的合同履行約定的義務后,都有權向房產實際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權或者通過處分房產獲得收益優先償還債務的權利。
房屋預告登記是有準物權行為效力的,在預告登記有效期間,是不能處分該不動產的,不能進行買賣。對于善意的第三人,因為簽訂買賣合同造成的損失,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律霸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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