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逾期交房沒有約定違約金怎么辦?
開發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又沒有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金,開發商應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相關知識:開發商逾期交房如何賠償?
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違約金、賠償損失、解除合同可同時主張嗎?
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較高,發生糾紛訴諸司法后,開發商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如果合同中約定的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過低,購房者可以請求增加,法院會支持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以上規定可知,合同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了賠償損失的,不能同時適用,可擇一較高者適用。
購房者選擇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違約金或要求賠償損失?
可以。違約金或賠償損失基本都是對違約造成一方損失的補償,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會存在損失,至少會發生購房款利息的損失,該損失應當補償,因此解除合同和違約賠償可以同時主張。
以上就是關于這方面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較棘手的法律問題,而您又有委托律師的想法,我們律霸網有許多律師可以給你提供服務,并且我們律霸還支持線上指定地區篩選律師,并且都有相關律師的詳細資料。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店鋪轉讓要不要通過房東
2021-01-19法律顧問審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2021-01-20什么決定交通事故精神賠償額
2021-01-24子女贍養父母有哪些應盡義務
2021-01-26對指定管轄不服的怎么辦
2021-03-23學生在校磕掉牙學校有責任嗎
2020-11-25購買教育地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12-28勞務派遣的員工致害由誰擔責
2020-12-10施工工程糾紛屬于勞動仲裁管轄嗎
2021-02-06公司破產財務人員可以辭職嗎
2021-03-08車輛損失險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義務
2020-12-02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
2021-01-14按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同的真實意思對合同條款所作的解釋的原則是什么
2020-11-22本案中被告保險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2020-11-15司法鑒定費用保險公司該承擔嗎
2021-03-14保險理賠糾紛訴訟時效應該從何入手
2020-11-28人身保險合同中的變更受益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2021-02-05保險利益的內容有什么
2021-02-15法律對于土地承包權是如何規定的
2020-11-17因商業原因要用我家的地,我能拒絕嗎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