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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如今,人們購買房屋的除了房屋本身的實際使用面積外,往往還會包括一定的公攤面積,當然這個公攤面積一般都都是根據(jù)所購買房屋的實際面積進行確定的。但也有一些是不屬于公攤面積的。那到底不屬于公攤面積的有哪些呢?詳細內(nèi)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了解吧。
一、不屬于公攤面積的有哪些
商品房銷售面積是房屋套內(nèi)面積與公攤面積之后,那么哪些部分不屬于公攤面積呢?
根據(jù)我國法律規(guī)定,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高層低于2.2米的夾層、技術層、地下室、架空層;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做頂蓋建造的房屋;與房屋室內(nèi)不相通的房屋伸縮縫;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房屋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筑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層高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計算面積;層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計算建筑面積;屋頂為斜面結構房屋,層高在2.2米以上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計算面積;層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計算建筑面積。
此外,挑樓、全封閉的陽臺面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露臺不計算建筑面積。
二、房屋面積糾紛如何處理?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nèi)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商品房面積差在3%以內(nèi)(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jù)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商品房面積差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nèi)(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nèi)(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因此,如果房屋面積出現(xiàn)了誤差,購房者可以根據(jù)上文所述采取不同的應對方法。
房屋面積直接影響到購房者應當支付的具體價款,因此購房者對于房屋的面積問題都表現(xiàn)出了強烈的關注。但是房屋面積的測繪問題以及處理方法,對于大多數(shù)購房者而言顯得太過專業(yè),因此,若您遇到了房屋面積糾紛,最好的選擇是請一位專業(yè)的房產(chǎn)律師來為您處理這些問題。
2020年計算商品房建筑面積的最新規(guī)定是什么?
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
商品房買賣合同在哪些情形下會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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