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賣合同雙方的身份應合法
在購買商品房時,一定要以自己的名義,如和他人共買,最好共同作為買受人在購房合同上簽字。同時,雙方應約定產權比例,以免事后產生糾紛。在購買前應仔細審查對方是否為開發商,開發商的《國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許可證》、《預售許可證》、《銷售許可證》(俗稱“五證”)是否齊備有效。必要時,應查看開發商營業執照副本,審核是否通過當年年檢以及是否有房地產開發經營資格。
2、不要輕易相信廣告和樣板房
開發商往往在廣告中大肆宣傳房屋的種種“優勢”和價格的“低廉”,對房屋極力包裝,往往交房后才發現實際情況和廣告中的描述相去甚遠,因此,簽合同時應盡量將廣告中的內容寫入購房合同或作為合同附件,這樣有利于制約開放商。不要“迷戀”開放商展示的樣板房,而放松了對房屋問題的審查,樣板房和實際差距頗多,為防糾紛,建議將樣板房用拍照、錄像等形式予以固定,以保證將來出現問題時索賠有據。
3、正確理解認購書的性質
時下的商品房銷售中,流行著一種在正式簽訂買賣合同之前簽訂認購書的做法,同時交納一定數額的認購金或定(訂)金。對于認購書的性質問題,依據最高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在具備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認購書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同時,在認購書中應明確所交的認購金是“定金”還是“訂金”,定金在不買房時會喪失,開發商毀約時須雙倍退還,而訂金在不買房時可以要求退還,買房時直接沖抵購房款。
4、對購房合同的每個條款仔細審查
現在開發商使用的一般都是政府部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相對來說對雙方都比較公平,但應當特別注意付款、面積、物業管理等條款。在按揭方式付款的情況下,應約定如果銀行按揭失敗,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該退還買方所付全部款項等內容。對房屋面積應約定清楚,套內面積和公攤面積的比例、誤差處理方式等。對物業公司的選聘應確定,以防止更換物業公司增加物業管理等費用。
5、防止開發商在簽字蓋章時偷梁換柱
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開發商往往會要購房者先簽字,自己后蓋章,這種做法對購房者非常不利,特別是遇到一個缺乏誠信的開發商,風險更大,所以應堅持開發商先蓋章后簽字,實在不行應同時進行,簽字時不留空白處,加蓋騎縫章,以防止開發商偷梁換柱,否則,一旦交了首付款,就會受制于人。同時,對方的印章一定要是開發商的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以上就是律霸網小編為你準備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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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孫連永律師,天津得依律師事務所律師,天津律師協會會員,曾擔任過大型央企建筑公司和全國TOP10上市房地產公司的法律顧問,對建設工程領域和房地產領域比較精通。孫連永律師還擔任工商局法律顧問,代理大量工商登記撤銷、工商處罰撤銷案件,對工商系統比較熟悉。孫連永律師擅長領域涉及: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質量糾紛、婚姻家庭糾紛、繼承糾紛、交通事故糾紛、勞動爭議糾紛、借款糾紛、承攬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等,辦理案件幾百起,擁有豐富的辦案經驗,所承辦案件大都以勝訴或有利于當事人的方式結案。孫連永律師還擅長辦理:受賄罪、交通肇事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詐騙罪等刑事案件,辦案中通過會見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為犯罪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法庭辯護,提供法律幫助等等,對刑事案件的整個辦案流程、程序非常了解,有著豐富的執業經驗。孫連永律師在工作中,一直以誠為本,立足于當事人的角度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力爭讓每一個案件都做到案結事了,深受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評。孫連永律師愿以豐富的法律知識和執業經驗,為您提供更專業、更周到、更高效的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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