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法院會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裁決罪,追究他的責任的。如果對方有可供執行財產,卻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會判處他三年以下,拘役,或罰金的
強制執行時債務人離婚躲避債務怎么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產生的債務系夫妻共同債務。這一規定表明,夫妻共同債務并不以另外一方知情為必然的條件。現在就要看您和對方債務的性質是否是為夫妻共同生活而產生。當然,關于什么叫做“為夫妻共同生活而產生的債務”可能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理解,范圍也比較寬泛。
誠然,我們目前也不能排除對方通過離婚惡意轉移財產。如果對方的離婚的行為在您訴訟啟動之后,那么存有這種惡意的可能性就更高。
至于實現方式,可能需要您再行訴訟,將對方曾經的配偶作為被告,主張您的債權。
作為債權人,需要向對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審理時可以到對方服刑的監獄開庭或者詢問,并對有關證據進行質證,判決生效后,債權人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人民法院可以查詢其銀行賬戶和其名下的財產強制執行。
債務人逃跑了怎么辦
對于債務人逃跑了的借款案件,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兩條途徑追討欠款。
第一條途徑:由債務人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然后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借款。我國《民法通則》第二十條規定,公民下落不明滿兩年的,利害關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第二條途徑:債權人在訴訟時效期限內,可直接向債務人原居住地或者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討債款。起訴時應持有借據等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證據,法院就會立案受理。由于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達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時,法院即對借貸人關系明確的案件經審理后作缺席判決。缺席判決后,盡管債務人下落不明,但經債權人申請,法院可以采取拍賣債務人房屋或財產的辦法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要是你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們律霸網的律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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