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集資房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
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二、集資房可以買賣嗎,集資房買賣有風險嗎?
(一)集資房不能隨便買賣。
首先集資房要看賣方(擁有人)是否基本全部產權(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同時還要看單位有無特別限制條款等。等取得房產管理部門對外出售許可后,才能買賣。
如果集資房產權已完全過戶到職工手中,可以買賣,賣方需要比商品房多交1%的土地出讓金。(因原土地為國有劃撥地,現需轉為出讓地)。這樣買方買到手后也就是商品房了,而如果產權未完全過戶到職工手中,那么需要該職工與其所在單位協商,讓其職工完全擁有此產權否則不得過戶。
(二)集資房買賣存在很大的風險。
1、集資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的情形:
集資房是企事業單位為了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企事業單位以擁有的劃撥的土地使用權和部分資金將及部分向內部職工籌集的資金建成的房產,建成后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內部職工。集資房不能在市場上自由轉讓。并且集資房的產權以整體產權的形式屬于企事業單位,職工購買的僅是房產的使用權,對房產沒有完全產權,故集資房沒有獨立的房產登記憑證。
2、集資房有一段過渡期才可以買賣:
集資房一般由國有單位出面組織并提供自有的國有劃撥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國家予以減免部分稅費,由參加集資的職工部分或全額出資建設,房屋建成后歸職工所有,不對外出售。產權也可以歸單位和職工共有,在持續一段時間后過渡為職工個人所有。屬于經濟適用房的一種。 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集資房在取得房產證后可以上市交易。
3、購買集資房只有取得房產證有有安全保障:
集資房一般是單位為解決職工住房困難而建的房屋,由于國家取消福利分房,原則上單位還有一定補貼,因此集資房一般比商品房便宜。買集資房時應當注意土地開發是否交了土地出讓金,是否有規劃許可證、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您將辦不到房產證。集資房只有在賣方個人拿到房產證后您購買才不會有大的風險,當然您還要看土地使用權等因素。
有些時候企業為解決內部職工的住房問題,就會考慮修集資房,出售給內部職工,當然此時的售價一般是成本價,也就是不會像開發商那樣通過出售房屋來獲取較大的利益。而集資房通常都是單位通過劃撥的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對于這類房屋在市場上自由流通是受到了限制的,而職工在出資購買的時候,往往也會根據出資的情況來確定其對集資房的產權。
集資房是什么,集資房有房產證嗎?
集資房和商品房有哪些差異
集資房可以買賣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施工沒砸到人能要求賠償嗎
2020-12-09父親有案底影響孩子考大學嗎
2021-03-09日結臨時工的法律規定是如何的
2021-01-09政府強行征地怎么上訪
2020-12-10民航行政機關行政賠償方式
2021-02-14違反交通法63條扣分嗎
2021-03-09專業離婚律師的告誡
2020-12-18報道稱妻子舉報前夫是否侵害妻子名譽權
2021-01-13當庭提出管轄異議有效嗎
2020-11-11陷入套路貸房產被騙過戶怎么辦
2021-03-11房主房產證不滿兩年如何過戶
2020-12-12勞動合同到期解雇有沒有賠償標準
2021-03-24內退職工是否屬于退休職工
2020-12-19離職經濟補償金交稅嗎
2021-01-05關于當前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實務問題座談紀要
2021-01-16人身保險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是怎樣的
2020-12-26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保險合同條款
2020-11-16為何簽訂了保險合同還常會引發許多保險糾紛?
2020-12-16保險公司理賠出院時應注意什么
2020-12-13被保險人死因不明保險公司應否理賠
2020-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