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加注冊資本計算基礎是怎么樣規定的?
增加注冊資本計算基礎是按照本來公司所擁有的一個資本來進行計算,在我們國家增加注冊資本,實際上就是將公司可以支配的資本總額數量提高了,所起到的作用,無非就是告訴大家,企業能夠承擔的風險提高
1、將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關于公司股東(發起人)應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轉而采取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并記載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對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有另行規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分別應達3萬元、10萬元、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以及貨幣出資比例。
3、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二、企業注冊后注冊資本可以依法變更,依據有哪些?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條 公司需要減少注冊資本時,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注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本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注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依照本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注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我們國家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的話,它的注冊資本雖然說并不要求要達到有多高,但是一定程度上這個注冊資本也能夠反映出來一個企業,它能夠包容到的風險的程度是怎么樣的,這就會讓很多的企業都在不斷的來吸引你投資,所以能夠達到這個資本較高的狀態。
申請一般納稅人注冊資本最低是多少?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是什么意思
注冊資本和實收資本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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