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員亂用職權如何處理
如果執行員濫用職權采取執行措施的,當事人對法院執行行為不服的,是可以提出執行異議的,執行異議要通過書面的方式提出,法院會在15日內作出裁定,異議成立的停止執行。
如果案外人對法院執行行為有異議的,也可以提出執行異議,由執行的法院對異議進行裁定,如果異議人對法院的裁定結果不服的,可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執行異議問題。
通過對《民事訴訟法》的分析,在法院執行的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案件人對法院執行行為有異議的,解決的辦法是提起執行異議,對執行異議裁定不服的,就提起執行異議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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