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執行的執行時限是多久
一般是盡快,在法院判決之前。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以上的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一般情況下先予執行的執行應該是在判決之前進行執行的,并且法院很多時候還會約定在什么時間之內進行執行,大多都需要盡快進行執行的。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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