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執行會不會產生執行費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執行是會產生執行費用的,而執行的費用一般是由被執行人承擔的。
第一百零六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
(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
(二)追索勞動報酬的;
(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第一百零七條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或者生產經營的;
(二)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駁回申請。申請人敗訴的,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遭受的財產損失。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先予執行會不會產生執行費”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執行是會產生執行費用的,而執行的費用一般是由被執行人承擔的。讀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的規定
2020-12-28實習期沒有結束如何簽正式合同
2021-01-28公司收取押金和扣押身份證件的合法嗎
2021-03-23被拘留15天可以保釋嗎
2021-01-22開便利店需要辦理什么證件
2021-02-07勞動監察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19家庭冷暴力的緩解方法有哪些
2020-11-13重慶公交車墜江涉及哪些罪名
2021-03-14離婚財產保全怎么解除保
2021-02-13商業銀行是否需要公布上一年度的經營業績
2021-02-09婚后男方出軌如何離婚
2020-12-20離婚時雙方都要房子怎么辦?
2021-03-25單位集資房什么時候能上市買賣
2021-03-23勞動中受了傷該如何賠償呢?
2021-03-09申領失業補助金從什么時候可以領
2020-11-21這種情況能否獲得人壽保險公司經濟補償
2021-02-02承擔產品責任有哪些主要方式
2021-02-17從海運保險角度淺析國外進口商對貿易合同的選擇
2020-12-29意外保險哪些人不理賠
2021-03-09車險理賠“過期” 責任究竟在誰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