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李某構成違約,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5萬元
B.李某構成違約,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6萬元
C.李某構成侵權,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5萬元
D.李某構成侵權,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6萬元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本案中,張某與李某約定“對機器轉賣所得款張某分6萬,李某分4萬”,該約定未違反意思自治原則,合法有效。因此,張某可請求李某返還6萬元。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本案中,李某因第三人的原因導致違約,應當向張某承擔違約責任,而非侵權。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申請經濟仲裁的程序是怎樣的
2021-01-01抵押登記到期了還有效嗎
2020-11-20扣押勞動者工資作為保證金的勞動合同無效
2021-03-18法定監護人變更監護有哪些方式
2021-02-26離婚共同債務是否繳納訴訟費
2021-01-27房產合同抵押貸款需要房主親自到場嗎
2021-02-28經濟適用房抵押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2020-12-16退休返聘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0-12-15國家規定實習期多長
2021-01-08家庭財產保險可以全保嗎
2021-01-08保險合同要怎么簽訂
2021-03-01人身保險合同保險利益有怎樣的特征
2021-01-07工人在廠里受傷已買保險還需賠償嗎
2021-01-15按揭貸款需要交保險嗎
2021-01-19車主購買車險后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不賠
2020-12-09房屋距離修建的鐵路多少就會被征收
2021-02-272020年各地拆遷補償政策在哪里能查看
2020-12-22商鋪拆遷補償協議包含的內容是如何的
2021-03-06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費
2021-03-24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強制拆遷要提交什么材料
2021-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