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公司章程未特別規定時,甲、乙的繼承人均可主張股東資格繼承
B.在公司章程未特別規定時,甲的繼承人可以主張繼承股東資格與董事長職位
C.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甲、乙的繼承人繼承股東資格的條件
D.公司章程可以規定甲、乙的繼承人不得繼承股東資格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選項A.C.D說法正確。《公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知,公司章程可以對股東資格的繼承條件作出規定,也可以直接規定禁止繼承股東資格。在公司章程未作特別規定時,原股東的繼承人可以主張股東資格的繼承。
選項B說法錯誤。《公司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定,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據此可知,董事長等高管身份不屬于繼承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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