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周某只應向甲省高院申請再審
B.檢察院抗訴后,應當由接受抗訴的法院審查后,作出是否再審的裁定
C.法院應當在裁定再審的同時,裁定撤銷原判
D.法院應當在裁定再審的同時,裁定中止執行
【正確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再審的啟動。
選項A表述錯誤?!睹袷略V訟法》第199條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選項B表述錯誤?!睹袷略V訟法》第211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接受抗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抗訴書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再審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至第五項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但經該下一級人民法院再審的除外。據此可知,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法院就應該啟動再審程序,不存在裁定不啟動再審的情況。
選項C表述錯誤,選項D表述正確?!睹袷略V訟法》第206條規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決、裁定、調解書的執行,但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執行。據此可知,法院應當在裁定再審的同時,裁定中止執行,而非裁定撤銷原判。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林地耕地征收土地時如何認定
2021-02-12未婚先孕女員工小產期間有工資嗎
2020-12-10侵犯哪些人格權利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2021-01-25信用卡逾期會坐牢嗎
2020-12-12遺贈扶養協議公證常識
2020-12-02老人不堪忍受長子常年家暴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2021-02-21商業銀行取得執照六個月內未開業怎么辦
2020-11-21一般代理可以調解嗎
2021-02-14入職體檢屬不屬于個人隱私
2020-12-28單位現在突擊裁員要給勞動者補償嗎
2021-02-14北京工資超過多少扣個人所得稅
2020-12-08不適用一裁終局的勞動糾紛
2020-12-10貨物運輸險投保應注意哪些問題
2021-02-14人身保險合同的常見條款
2021-03-20人身保險合同中的變更受益人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2021-02-05保險條款解讀-家庭保險
2021-01-03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
2021-02-23農村集體土地流轉程序是怎樣的
2020-11-24農村征地,農民沒有簽字便強征,合法嗎
2020-11-23房屋拆遷補償不到位,該怎么辦
2021-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