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國土資源局的決定書應載明,不服該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B.國土資源局的決定為負擔性具體行政行為
C.因《土地管理法》對起訴期限有特別規定,陳某對決定不服提起訴訟的,應依該期限規定
D.如陳某不履行決定又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復議或起訴的,國土資源局可以自行拆除陳某所建房屋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行政處罰、行政行為的類型、行政強制執行權。
選項A說法正確。《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選項B說法正確。為當事人授予權利、利益或者免除負擔義務的,是授益的具體行政行為;為當事人設定義務或者剝奪其權益的,是負擔的具體行政行為。國土資源局的決定剝奪、限制了陳某的財產權,屬于負擔的具體行政行為。
選項C說法正確,選項D說法錯誤。《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條規定,依照本法規定,責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對繼續施工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有權制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對責令限期拆除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責令限期拆除決定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費用由違法者承擔。相對于《行政訴訟法》來說,《土地管理法》是特別法,根據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的原理,陳某對決定不服提起訴訟的,應依《土地管理法》規定的期限起訴。此外,國土資源局無權自行拆除陳某所建的房屋,其應申請人民法院來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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