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院裁定駁回起訴的,原告再次起訴符合條件的,法院應當受理
B.法院按撤訴處理后,當事人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
C.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當事人沒有新事實和新理由再次起訴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
D.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起訴的,法院應當受理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A正確。《民訴解釋》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訴,符合起訴條件且不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選項B正確。《民訴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選項C錯誤。《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項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選項D正確。《民訴解釋》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后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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