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法律規定,下列哪一種社會關系應由民法調整?()
A、甲請求稅務機關退還其多繳的個人所得稅
B、乙手機丟失后發布尋物啟事稱:“拾得者送還手機,本人當面酬謝”
C、丙對女友書面承諾:“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則陪你去歐洲旅游”
D、丁作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幫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民法通則》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
選項A錯誤。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的特征之一是:主體之間的地位具有平等性,該特征是民法與諸如行政法、刑法等其他法律部門相區別的重要標志。該特征強調當事人身份具有非官方性,這與發生在上下級之間或國家之間的調撥、沒收、稅收、罰款等截然不同,這類具有服從性質的法律關系,不由民法調整。故甲與稅務機關之間的稅收征收管理關系,由行政法調整,不由民法調整。
選項B正確。拾得遺失物是債的發生原因之一,屬于民法調整的范疇。
選項C、D錯誤。受民法調整的社會關系必須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關系,如好意施惠、戀愛關系等由道德規范層次調整的社會關系,不會在當事人之間形成民事法律關系,不屬于民法的調整對象。丙承諾陪女友去歐洲旅游、丁去福利院做幫工均屬好意施惠,屬道德規范層次調整的社會關系,不由民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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