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發傳票會打電話嗎
首先,如果原告提供了被告電話,一般法院為了節省司法資源,高效辦公,在送達傳票前,會主動給被告打電話,要求被告主動到法院對傳票進行領??;
其次,如果原告沒有提供被告電話,那么就無從談起打電話一說;
最后,如果沒有電話,或者電話不能通知到被告,法院可能通過郵寄送達、親自送達、公告送達等方式進行傳票送達。
二、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七條 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其收悉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達的,以傳真、電子郵件等到達受送達人特定系統的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八十八條 直接送達訴訟文書有困難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為送達,或者郵寄送達。郵寄送達的,以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在收到了法院發傳票通知之后,建議收到法院傳票的當事人最好是能夠及時的參與到訴訟案件中去,找個律師來幫助自己打官司也是可以的。法院發傳票之后自己不想要自己的權益受到影響,為對自己有利應該找律霸網律師進行指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強制措施執行人員是否可以退休
2020-11-12增資糾紛是否構成侵權
2021-02-21計算機軟件訴訟包括哪幾類
2020-12-09判定為同一商號的標準是怎樣的
2021-02-28解約定金的約定方式
2020-12-04看守所探視要怎樣申請
2020-12-18法定管轄分為哪幾種,裁定管轄有哪些
2021-03-1165歲老人房子還可以抵押貸款嗎
2020-12-22工資發兩張卡工傷賠償怎么認定工資
2021-01-12小孩在超市受傷,超市一定要負責任嗎
2020-12-02物業發現違建如何處理
2020-11-30房地產估價機構管理辦法
2020-11-30盜取他人個人信息什么罪
2020-11-26沒鑒勞務合同什么時候可辭工
2020-12-12簽勞務外包合同是勞務派遣工嗎
2020-12-29酒后駕車意外保險可以賠償嗎
2020-12-20貨車連撞3輛豪車續保險公司要不要理賠
2021-03-15飛機延誤一小時賠償嗎
2021-02-21保險合同的變更與終止發生是由哪些
2020-12-11保險公司理賠時會查證件的真假嗎
2021-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