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補有名合同的漏洞
雙方當事人在簽訂有名合同時,某些合同中的重要條款會遺漏或者規定不明確,稱為合同的漏洞。雙方就合同中遺漏的條款,可以依照以下規則進行填補:
第一步:協商確定
根據合同自由原則,合同漏洞出現時,雙方當事人首先進行協商。
第二步:按照交易習慣進行確定
不能協商一致的,應當按照合同中的其他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交易習慣是指在當時、當地或者某一行業、某一類交易關系中,為人們所普遍采納的。
第三,適用最類似的合同規定處理
通過交易習慣仍不能填補合同漏洞的,可以適用《合同法》總則或者參照《合同法》或其他法律該無名合同最相類似的規定處理。
第四步:適用《合同法》第62條和63條
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地的特定標準履行;
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看完本文的內容之后,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都清楚了吧。在實際中,我們需要知道在法律上的規定是什么,才能清楚具體的做法,這樣對于有名合同來說才能更好的受到法律的保護,希望大家能了解清楚。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療事故醫調委調解不成怎么辦
2020-12-10最新侵權責任編,高空拋物到底是誰的責任
2021-03-19個體戶和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2021-01-08注冊商標對消費者的好處有哪些
2020-12-02個人公司破產個人財產要抵債嗎
2020-11-11贈與合同能否贈與給未成年人
2020-12-28商業銀行接管決定是否要公布
2021-01-05個人獨資企業能否履行合同責任
2021-03-20未成年繼承遺產需要償還債務嗎
2020-11-30開庭后讓回家等消息是緩刑嗎
2021-03-22商鋪員工在商場摔傷的話誰來承擔責任
2021-01-28集資合作建房包括哪些條件
2020-12-01房地產開發資質標準是怎樣的
2021-01-10領導暗示辭退一定要辭職嗎
2020-12-31怎么投保人壽險,投保人壽險要注意什么
2020-11-16產品責任糾紛如何進行歸責
2020-11-27人身保險投保方擁有怎樣的權利
2021-01-28得過抑郁癥還能否購買人壽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
2020-12-19關于投保新型人身保險產品風險提示的公告
2020-12-18無證駕駛出事故強制保險不應免
202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