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條件合同條件不確定是否可以解除
附條件合同條件不確定是可以解除。
《合同法》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根據本條的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對合同的效力附條件,即附條件的合同。所謂附條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某種事實狀態,并以其將來發生或者不發生作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條件的合同。所附條件是指合同當事人自己約定的、未來有可能發生的、用來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種合法事實。
看完本文之后,大家對于這個問題都清楚了吧,這也是實際中對于我們比較重要的一點。在合同簽訂之后大家就需要進行相關的履行,對于一些合同條件不確定的可以進行解除。如果您有其他相關問題,歡迎咨詢律霸網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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