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轉委托
所謂轉委托是受托人把本應由自己親自處理的委托事務交給他人處理的行為。根據第四百條的規定,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轉委托經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務直接指示轉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及其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轉委托未經同意的,受托人應當對轉委托的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受托人為保護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轉委托的除外。
轉委托有如下特征:
1、委托人行使的是代理人的權限,同時,原代理人并不因此而喪失代理權。
2、委托不同于共同代理的情形。
3、委托人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中國《民法通則》第68條規定:“委托代理人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托他人代理的,應當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沒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應當在事后及時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對自己所轉托的人的行為負民事責任,但在緊急情況下,為了保護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轉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二、轉委托有效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1、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復代理的目的不是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為了更好地實現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復代理必須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認為有必要進行轉委托,應在事先用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與被代理人聯系,詢問其意見。詢問是應把轉委托的理由、復代理人的情況、轉委托的代理權限、轉委托的時間與地點告訴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進行轉委托,否則不能進行轉委托。代理人擅自轉委托的,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3、確因情況緊急而來不及告訴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進行轉委托,事后將轉委托的情況及時告訴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對事后才被告知的轉委托,既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不同意。如表示同意,則取得與事先同意相同的效果;如表示不同意,則轉委托不能成立,代理人應對轉委托產生的法律后果承擔責任。但代理人如能證明轉委托是因緊急情況,來不及征求被代理人的同意,迫不得已而作出的,則被代理人不能拒絕轉委托,必須對其予以承認。
4、轉委托在正常情況下,應該辦理轉托手續。若因代理人轉托不明,而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第三人可以直接向被代理人要求賠償損失,被代理人承擔責任后,可以要求代理人賠償損失,復代理人有過錯的,應負連帶責任。
以上就是小編搜集整理到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轉委托通常是指將本應由自己處理的委托事務轉交給他人處理。如果您對此依舊感到困惑,或者您還有什么相關法律問題需要進行解答,歡迎您到律霸網進一步咨詢。
相信很多朋友在現實生活中聽說過轉委托這一現象。那么,您清楚了解什么事轉委托嗎?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轉委托呢?如果您對此感到十分困惑的話,那就看看下面由律霸網的小編針對這一問題為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吧。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產房到底可不可以出售,要看具體情況
2021-02-21監事會主席能連任嗎
2021-02-03交通事故保險理賠可否不鑒定
2021-01-08交通違規被拍照怎么處理
2020-11-08房子抵押給個人可以過戶嗎
2020-12-21城市商業銀行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2021-01-24債務人死亡妻子應如何承擔責任
2021-02-22要約與要約邀請有哪些區別
2021-02-02教師公寓集資房是什么意思
2020-12-09離職再入職需要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嗎
2021-02-19玻璃單獨碎險是什么
2021-03-09人身保險合同案例分析
2021-03-20車輛易主時保險賠償也變嗎
2020-11-184s店說幫買保險但沒買不計免賠怎么辦
2021-03-22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具體內容是什么
2021-01-29關于人壽保險法律條款的解析及對保險公司個別解析的糾正
2021-01-12保險理賠需要出示哪些材料
2021-01-26萬能保險 UniversalLife
2021-03-01土地出讓能設置條件嗎
2020-12-12土地轉讓新政策是什么
202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