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取得的虛假普通發票應如何處理?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是否全額列支?如果存在真實交易但發票并非從銷售方取得應如何處理?
【解答】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三十六條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行為包括:
(一)未按照規定印制發票或者生產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未按照規定領購發票的;
(三)未按照規定開具發票的;
(四)未按照規定取得發票的;
(五)未按照規定保管發票的;
(六)未按照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的。
對有前款所列行為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所列兩種或者兩種以上行為的,可以分別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九條下列行為屬于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
(一)應取得而未取得發票;
(二)取得不符合規定的發票;
(三)取得發票時,要求開票方或自行變更品名、金額或增值稅稅額;
(四)自行填開發票入賬;
(五)其他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
已在國家稅務總局網站上標注全文失效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84號)規定:
納稅人申報的扣除要真實、合法。真實是指能提供證明有關支出確屬已經實際發生的適當憑據;合法是指符合國家稅收規定,其他法規規定與稅收法規規定不一致的,以稅收法規規定為準。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國稅發[2005]50號)明確規定:
企業超出稅前扣除范圍、超過稅前扣除標準或者不能提供真實、合法、有效憑據的支出,一律不得稅前扣除。
因此,企業取得假發票屬于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的行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取得不合法的發票不能在稅前扣除。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民事糾紛打官司步驟有哪些
2020-12-09關于孩子姓氏的約定有效嗎
2021-03-07擔保人被強制執行后如何追償
2020-11-28事實收養如何認定
2021-02-07車禍死亡26歲該賠多少錢
2021-02-11交通事故從起訴到發傳票是多少天?
2021-03-19為何用人單位不愿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021-02-23企業有過錯工傷可以解除合同嗎
2021-02-20非法營運怎么處罰
2020-11-19什么情況員工仲裁不被受理
2020-12-10飛機延誤可以退票嗎
2021-01-31交通事故被保險人無責,保險公司被判賠償
2020-12-18車險理賠7個月沒結果
2021-01-20保險原則有哪些
2020-11-29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哪些種類
2021-03-04土地轉讓的注意事項有哪些的
2020-12-09農村開墾出來的荒地可以辦理流轉嗎
2021-01-27買門面無證無手續拆遷有賠償嗎
2021-02-192020年最新公租房拆遷補償標準
2021-03-01拆遷房征收房產稅嗎
2021-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