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坐牢最低判多久
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3年。
二、法律規定
《刑法》
第三十二條 【主刑和附加刑】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主刑的種類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無期徒刑;(五)死刑。
第三十四條 【附加刑種類】附加刑的種類如下:
(一)罰金;
(二)剝奪政治權利;
(三)沒收財產。
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
第三十八條 【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條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
第四十五條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條、第六十九條規定外,為六個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坐牢時具體判刑時間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加以區分,并不是每個人在坐牢的時候刑期都一樣的,犯罪比較重處罰自然就比較重。坐牢最低的處罰或是犯罪嫌疑人面對刑罰是否有減輕的機會,當事人可以通過律霸網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分立無效的原因
2020-11-24申請專利時如何確定保密審查
2021-03-04公司破產清算要經過哪些程序
2020-12-25出獄后民事賠償有效期
2021-01-10如何理解人民調解的尊重當事人權利原則是什么
2021-01-24承包合同對方無法履行怎么處理
2020-11-12企業破產車輛能過戶嗎
2020-12-08房產己給贈與稅出售還付所得稅嗎
2021-02-18如何預防房屋中介糾紛,房屋中介糾紛怎樣防范
2020-12-12購房新政策二套房契稅相關規定
2021-02-21競業限制協議單位沒有蓋章有效嗎
2020-12-18試用期合同范本
2020-12-09涉外勞動爭議管轄
2021-03-16保險合同中自動墊費條款的效力
2021-02-08兩妻爭保險金受益權:誰能收益
2021-02-06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的效力是怎樣確定的
2021-01-16對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的規定是如何的
2021-01-01投機性預期利益不可保險
2020-12-15有關土地承包合同變更案例
2021-02-11外遷女兒不能分取農村宅基地的原因
202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