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當事人是否相互負有對價義務為標準,可將合同分為單務合同與雙務合同。
此處的對價義務并不要求雙方的給付價值相等,而只是要求雙方的給付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牽連的關系即可。單務合同是指僅有一方當事人承擔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合同。雙務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價義務的合同,如買賣合同、承攬合同、租賃合同等。區分兩者的法律意義在于,因為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之間的給付義務具有依存和牽連關系,因此雙務合同中存在同時履行抗辯權和風險負擔的問題,而這些情形并不存在于單務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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