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體條件: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準予或不準離婚應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為區(qū)分的界限。判斷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應當從婚姻基礎、婚后感情、離婚原因、夫妻關系的現(xiàn)狀和有無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綜合分析。根據(jù)婚姻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審判實踐經(jīng)驗,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一方堅決要求離婚,經(jīng)調(diào)解無效,可依法判決準予離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發(fā)生性行為,且難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結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隱瞞了精神病,婚后經(jīng)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5、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后,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6、包辦、買賣婚姻、婚后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滿3年,確無和好可能的,或者經(jīng)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又分居滿1年,互不履行夫妻義務的。
8、一方與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經(jīng)教育仍無悔改表現(xiàn),無過錯一方起訴離婚,或者過錯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同意離婚,經(jīng)批評教育,處分,或在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過錯方又起訴離婚,確無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對方提出離婚的。
10、一方好逸惡勞、有賭博等惡習,不履行家庭義務、屢教不改,夫妻難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滿二年,對方起訴離婚,經(jīng)公告查找確無下落的。
13、受對方的虐待、遺棄,或者受對方親屬虐待,或虐待對方親屬,經(jīng)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諒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導致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
二、有外遇可以離婚嗎?
夫妻離婚的原因有很多種,可能是生活習慣不同,可能是沒有共同語言,也可能是移情別戀有了外遇。但是不管離婚的具體原因是什么,法律規(guī)定的離婚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
婚姻生活對夫妻各方都有巨大的影響。只有婚姻幸福了,夫妻過日子才會快樂、有滋味。婚姻是每個人的人生大事,同時也是每個人自由決定的權利。婚姻法規(guī)定,當事人有結婚的自由,也有離婚的自由。如果夫妻在一起確實失去了快樂,變成了痛苦,不管什么原因,當事人都有權離婚。
但是,很多人離婚是一時的脾氣,離婚后常常后悔莫及。所以法律并沒有說,只要當事人想離婚就可以立馬無條件離婚。婚姻法規(guī)定,必須確定夫妻雙方的感情完全破裂才可以準許離婚。
因此,有外遇是可以離婚的。但是能不能立馬達成離婚,則是另一回事。
非常感謝您的閱讀,以上就是律霸網(wǎng)小編為您整理的有關法院判準離婚的條件的法律內(nèi)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的情況較為復雜,律霸網(wǎng)為您提供在線律師咨詢,歡迎您來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nèi)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欠款未到期能否行駛不安抗辯權
2021-01-08不服行政機關撤銷行政許可決定怎么辦
2021-02-24訴訟費用緩交的情況
2020-12-01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的具體行為有哪些
2021-01-29當股東權利受侵害時應當如何處理
2020-12-25嵌入式軟件能否申請著作權
2021-03-14紅字發(fā)票信息表怎么填
2021-01-25開支票日期怎么寫
2020-12-05離婚后有關子女的探望問題如何規(guī)定?
2021-02-14婚前協(xié)議在哪里公證
2021-02-02遺產(chǎn)的范圍如何規(guī)定
2021-02-17拿別人銀行卡取錢算盜竊嗎
2020-11-12常見的購房小誤區(qū)有哪些
2020-12-25房產(chǎn)證更名程序有哪些
2020-11-13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有什么
2021-02-24續(xù)簽的勞動合同期限必須原來的一致嗎
2020-11-27公司可以內(nèi)部調(diào)動勞動合同的變更與解除嗎
2020-11-23試用期的特殊規(guī)定有哪些
2021-03-06勞動爭議案件拘留多久
2020-11-10婚嫁保險有什么用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