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規定不允許離婚的幾種情況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后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這一條是對男方離婚自由權的限制,考慮到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后及中止妊娠后的身體和心理狀況,這樣規定是很有必要的,我們發現,很多女性在此期間,由于身體原因往往是沒有工作或主動辭去工作的,如果男方這時提出離婚,一方面肯定會給女性帶來較大的精神打擊,影響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子女的發育,同時也會讓女方面臨嚴重的經濟危機,這會加大女性的壓力。因此,法律做如上規定是一種較人性化的處理,是對婦女及兒童的一種特殊保護。但是,在此期間,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在此限。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此種情況是大多數訴訟離婚的人都會遇到的,其實很多夫婦在離婚并不是經過深思熟慮的,有些人是在一時沖動下提出的,所以經過法院審查后發現雙方感情并未破裂,會判決不準離婚,此后要給雙方一個冷靜期,使雙方再慎重思考婚姻問題,規定六個月之內不能再起訴實際上就是要給雙方這個冷靜期,所以這期間不能提出離婚是很自然的事情。
三、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這種情況體現了我國對軍婚的特殊保護,我國法律在考慮到軍隊擔負的特殊任務和軍人職業特點,而對軍人婚姻做了一些特殊的法律保護。此處所指的軍人主要指現役軍人,如果軍人本人同意或犯了重大的過錯,那么另一方還是可以要求離婚的。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在不允許離婚的情況中,我國法律還對普通人在普通時期的離婚要求,也做了限制,因為判決離婚的主要考量因素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可是兩個人從相識、相知、相戀再到生兒育女,非常不容易,那些千絲萬縷的聯系都是通過時間和感情的積累墊定下來的,怎么可能輕易地結束,所以如果夫妻感情還能修復,還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以上便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法律規定的不允許離婚的情形,我們可以知道離婚自由也不是絕對的自由,是在法律下的自由,在法律規定的不允許離婚的情形是不能不離婚的,希望本文能讓您對此知識有新的了解,如果還有不清楚的可以登錄律霸網咨詢相關專業律師,他們會為您解答疑惑。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醫院走失是誰的責任
2020-11-17民法典中禁止結婚的情形有幾種
2021-02-18借款人向銀行貸款還不上跑了擔保人要替他償還債務嗎
2021-02-03交通事故老人贍養費有多少
2021-01-26怎樣認定交通事故認定書
2020-11-13雇傭關系因疾病死亡怎么辦
2021-01-14毛坯房驗房的十三個步驟
2021-02-02勞動合同變更的條件
2021-02-02子公司勞動關系轉移
2021-03-15勞動糾紛一審終審怎么撤銷
2020-12-31收取違約金的勞動爭議糾紛如何處理
2021-01-31水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
2021-03-20遭綁架致死屬意外 可獲保險理賠
2021-03-14江蘇通州最低職工保險,職工自己需繳多少
2020-12-20保險法告知義務有哪些范圍
2021-01-11車主購買車險后哪些情況下保險公司不賠
2020-12-09如何成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
2020-11-18賠款準備金 ClaimReserve
2020-11-28種植土地轉讓的程序是什么
2021-02-24劃撥土地可以公證嗎
2021-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