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二、方式
登記離婚,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協商一致的內容,應該體現在離婚協議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離婚意思表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
訴訟離婚,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訴離婚,由法院裁決是否準與離婚,同時會裁決撫養權歸屬、撫養費給付、財產分割等問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擔保公司破產國家賠償嗎
2021-01-23醫患糾紛案件應注意的問題
2021-02-10花錢保外就醫容易嗎
2021-03-19強制傳喚找不到人怎么辦
2021-03-07交通事故賠償有哪些費用
2020-11-17可以去看守所探監嗎,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1-02-19脅迫結婚的應怎么離婚
2021-02-10收集婚外情離婚賠償證據的方式
2021-02-28房屋有抵押能否訴前擔保
2021-02-02被小區門禁夾斷腿,應由誰負責
2020-12-10無房產證房屋可以抵押嗎
2020-12-18購房合同上寫的兩個人名字,辦房產證必須都有嗎
2020-12-13保密協議如何無效
2021-02-24正式合同和勞務合同有什么區別
2020-12-30如何認定事實勞動關系?
2021-03-05實習期的員工辭職書范文是怎樣的
2020-12-11人壽保險理賠程序有哪些
2020-12-01合同中怎樣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
2020-12-03交通意外責任如何劃分
2020-12-18再保險合同的獨立性體現在哪些方面
20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