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繼承法》第十條第三款和第四款:"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因此,從你的情況看,如果無論你后媽的兩個女兒判給了誰,她們都是你后媽的親生女兒,也就是說,都是你父親的繼女。這時,對于你父親來說,一共有五個子女:你和你弟弟(你父親親生)、養女、兩位繼女。根據上述的規定,你和你弟弟還有養女可以無條件繼承你父親的財產,而兩位繼女必須和你父親有扶養關系才可以繼承,也就是說她們必須在判給你后媽的前提下,才能繼承你父親的財產。
現在假定兩位繼女都判給了你后媽,那么首先,繼承的順序是一樣的:你后媽、你、你弟弟、養女、兩位繼女(共六人)處在同一順位(由于你父親去世的時候你的生母已經和他沒有婚姻關系了,所以她沒有繼承權。另外假定你的爺爺奶奶在你父親去世之前也已經去世,他們的份額可以不考慮)。分割財產的情況是:對于你父親和你后媽的婚后共同財產而言,你父親占一半,這一半由剛才講的六個人平分。對于你父親在和你后媽結婚前的婚前個人財產,也由剛才講的六個人平分。
如果假定兩位繼女都判給了你后媽的前夫,那么繼承的順序還是一樣,不過是六個人變成了四個人:你后媽、你、你弟弟、養女。財產的分割也是一個道理,只不過是六個人平分變成四個人平分。
另外糾正一下樓上幾位的一個錯誤:《繼承法》有關繼子女繼承問題的規定中的用詞均為"扶養關系",而非"撫養關系"。"扶養"包括了長輩對晚輩的"撫養",晚輩對長輩的"贍養"以及平輩之間的"扶養",所以法條里規定的"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有繼承權"并不是說該繼子女必須未成年,需要繼父母"撫養"才行,而是說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形成的或贍養、或撫養或二者都有的關系。換句話說,即便繼子女是成年人,只要判給了繼父母,和他們一起生活,以后都會出現對他們的贍養關系,這也就是法條中講的"扶養關系"。僅僅一字之差,差之毫厘,謬以千里。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政府征地賠償常識
2021-01-27法律顧問聘用流程有哪些
2021-02-15離婚時有限公司股份怎么分 合伙企業股份怎么分
2021-02-23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區別
2021-02-13醉駕吊銷駕照后多久能重考
2021-03-01個人合伙企業中合伙人對內責任怎么認定
2021-02-162020年撫養費標準多少
2020-12-18遺贈贍養協議書怎么寫
2020-11-28未盡贍養義務有什么后果
2021-02-07刑訴發回重審能用簡易程序嗎
2020-12-23晉城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怎么寫
2021-01-202020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標準
2020-12-16預付款和應付款的區別
2021-02-05案件重審可否增加訴訟請求
2021-01-20交通事故對方全責不賠償怎么辦
2020-12-02拆遷安置房加子女名字怎么弄
2021-02-16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情形有哪幾種
2020-11-22停工留薪期是否可以解除勞動關系
2020-12-04不滿半年被裁員要怎么補償
2020-12-14在試用期離職領導不批準怎么辦
2021-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