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有的繼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處于其應在的繼承順序之中。如第十條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該順序排列不因性別之異而區別對待。該法第十二條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二、所有的繼承人不分男女,一律平等地享有繼承權,如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這里的“一般”是指有特殊困難、無生活來源、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多分和有能力不盡扶養、贍養義務的繼承人不分或少分的以外的繼承人,應當均等;
三、代位繼承的轉繼承男女平等。兒子先于父親死亡,孫子女可代替父親繼承祖父母的遺產,女兒先于父親去世,外孫子女可以代替母親繼承外祖父母的遺產。《繼承法》的這些規定,都體現了所有繼承人無論男女均有平等地享有繼承遺產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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