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在實施犯罪之時就已經形成的,而非在犯罪活動或者犯罪組織中形成的特殊地位。如首要分子。2、特殊身份是行為人在人身方面的特殊資格、地位或狀態,并具有一定的持續性。因此,特定犯罪目的與動機等心理狀態,不宜歸入特殊身份。3、特殊身份總是與一定的犯罪行為密切聯系的,與犯罪行為沒有聯系的資格等情況,不是特殊身份。例如,在叛逃罪中,國籍以及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與犯罪行為有密切聯系,屬于特殊身份,但在故意殺人罪中,國籍以及是否為國家工作人員與犯罪行為沒有密切聯系,因而不是特殊身份。4、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終身具有的身份,也可能是一定時期或臨時具有的身份,這取決于身份的類型與刑法的規定。如國家工作人員是臨時的身份,但男性則是終身的身份。5、特殊身份既可能是由于出生等事實關系所形成的身份,如男女、親屬關系;也可能是由于法律規定所形成的身份,如證人、依法被關押的罪犯;還可能是同時由于事實關系與法律規定所形成的身份,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的人,一方面有基于親屬關系所形成的自然身份,另一方面也有基于法律規定的法定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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