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含義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于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鑒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根據我國的相關規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來確認。具體認定標準如下所示: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傷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發生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工傷的其他的情形。
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救災害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導致傷亡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我們都知道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為公事受傷是肯定算做工傷的,對工傷的處理結果用人單位肯定是需要賠償的。關關于職工工傷認定或職工工傷賠償還有許多不懂的話,可以在線咨詢律霸網律師,本網律師會為你詳細解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未進行公證的婚前房產離婚后歸誰
2021-02-1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公證活動相關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解讀之三
2020-12-17收購公司協議主體是個人嗎
2021-03-06婚前購房離婚如何分割,貸款是共同債務嗎
2021-01-30欠錢無力償還法院怎么判,會坐牢嗎
2021-02-05如何爭取小孩撫養權
2021-01-22發生車禍之后是否可以和解
2020-11-25擔??梢圆捎媚膸追N方式,簽訂擔保合同時要注意什么
2020-11-14房屋產權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2021-02-10房屋不動產到期可以延期嗎
2021-01-13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具體有哪些
2020-11-24企業違規讓員工提前復工怎么處理
2020-11-26房屋財產險需要的資料有哪些
2021-02-08保險合同是什么
2021-03-16主合同、保證合同與保證保險合同能否合并審理
2021-02-21預付款保函有效期一般是多久
2021-02-02責任保險賠償構成要件是什么
2021-01-14保險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2020-12-28解除保險合同的事由有哪些
2020-12-23特殊家財險的一個經典案例
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