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屬于工傷范疇
工傷是指職工在工作過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同時,根據本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簽訂代理合同簽訂流程包括哪些環節
2020-12-16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申報申請事項有哪些
2021-03-18什么公司可以質押土地證他項
2020-12-06宅基地贈與合同范本怎么寫
2021-03-10對未成年監護人有異議怎么辦
2021-01-04是否可以申請強制探望子女
2021-01-23到法院能和娘家人斷絕關系嗎
2021-03-02食堂承包合同印花稅是否需要交納
2020-12-30購房簽合同需要什么材料,購房合同丟了怎么辦
2021-01-10學校對學生事故承擔過錯責任嗎
2020-11-23騙取住房補貼是什么罪
2021-03-23哪些情形勞動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嗎
2021-03-22公對私簽勞務分包合同是否合法
2021-02-11勞動合同是實習期過后簽的嗎
2020-11-16商場未盡保障義務是否應當賠償
2021-02-05產品責任險應該由誰來投保最合理
2021-03-25保險合同免責條款為什么不生效
2020-11-09人身保險的原則具體是如何規定的
2021-01-04社會保險嚴重失信人名單會被公布嗎
2021-03-14死亡險被保險人不認可保險金額,合同有效嗎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