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收取的費用
根據《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起訴離婚時,原告需要向法院交納離婚訴訟費,訴訟費一般由原告預交,案件判決后由敗訴方承擔。如果雙方均有責任,按照責任的大小雙方各自按比例承擔。如果法院立案且原告交納訴訟費后原告撤訴,法院只退還已繳納訴訟費的50%。
對于離婚案件,不涉及財產的訴訟費為每件50~300元;如果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其他費用
1、評估費用
如果雙方對于共同所有的房產、車輛等財產價值存在較大爭議,法院在雙方不能達成協商一致而又不適用競價方式的前提下,一般會建議原告申請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費用收取與財產價值相關,但至少都會在二千元以上,財產價值越高,評估費用越貴。
2、公告費用
如果被告失蹤,法院需要通過公告方式送達開庭傳票的,公告所需的費用按規定是要先由申請人(原告)承擔的,申請人可以將其列入訴訟費用,請求被告承擔。
三、律師費用
目前,離婚案件各地律師收費不一。經濟不發達地區的律師收費相對較低;經濟發達地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律師收費相對高一些,有的律師四、五千元就可以接手一個離婚案件;有的律師起價卻能達到一萬。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隱名股東與顯名股東的法律關系有什么區別
2020-12-18企業破產案件應由哪個法院管轄
2021-02-13拆遷返還的宅基地可以買賣嗎
2021-01-01勞動合同無效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07繼承的房子再贈與別人會交稅嗎
2021-03-24單位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怎么辦
2021-01-26加工承攬合同制定的原則是什么
2020-12-08駁回起訴該怎么辦
2021-03-21房產贈與給侄子要交契稅嗎
2021-03-15上班途中遇車禍 公司拒絕工傷賠償
2021-02-07試用期社保按工資的80%作基數繳納是否合法
2021-03-03企業退休養老金相關規定是什么
2020-11-09保險繳費能暫停嗎
2021-03-09飛機天氣原因延誤賠償
2020-12-14飛機延誤有賠償嗎
2021-02-17新型人身保險產品謀求發展的對策
2021-02-28被保險人與第三人已履行調解協議,保險公司是否免責
2020-12-05某服飾公司訴保險公司車險理賠糾紛
2021-02-26什么是保險公司年報
2021-01-13關于保險代理人的內容有哪些
2021-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