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生活中,一般來說索要分手費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法律上往往說不過去。那么,索要分手費有法律依據嗎,怎么打官司?索要分手費有法律依據嗎?“青春損失費”“分手費”是十足的“地方語言”,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所以,一般來說,當事人關于“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等的主張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在司法實務中,精神損害賠償只發生在合法登記的夫妻之間,且附帶條件。那么,索要分手費這個事情到底該怎么辦呢?看看本文就知道了。一、索要分手費有法律依據嗎?“分手費”是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經常提到的一個詞匯,但它不是一個法律概念,我國法律條文中沒有關于分手費的規定,國外的法律也沒有類似的概念。我國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因此,民事主體在從事民事活動時,以自己的真實意思來充分表達自己的意愿,根據自己的意愿來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這是“意思自治原則”。同時法律還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在審判實踐中,法官判斷法律行為的內容是否違反公序良俗時,首先,確認現實生活中存在著相應的公序良俗。其次,在確定公序良俗的內容之后,再認定有爭議的法律行為是否違反公序良俗,進而決定其效力如何。而“分手費”的提法,恰恰違背了平等與意思自治原則。一方當事人以給付“分手費”作為結束雙方關系的條件,即便是在其沒有任何脅迫意思表示的情形下,另外一方當事人意志自由難免處于強制狀態,意志自由的被強制必然導致了雙方地位的不平等,其意思表示的真實性也自然受到了質疑。“分手費”并不屬于民事法律所調整的范圍,當然,如果一方當事人自愿向另外一方當事人給付一定財產作為補償時,法律是不禁止的。不過這種債權關系應當屬于自然債權,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力,債權的實現是基于履行義務一方道德上的自省。二、索要分手費有法律依據嗎?怎么打官司?如何處理?上面說到索要分手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所以打起官司來是十分吃力的,而且也很難勝訴。下面是關于索要分手費涉及的一些其他法律問題,可以關注一下,如果有相似情形,可以參照處理。1.分手協議是不是贈與合同?我國合同法規定,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贈與合同的特征是一方將自己的財產無償轉移給對方,但以不含有等價、有償或解除某種關系為前提。男方為了解除與女方的同居關系而與其簽訂分手協議,依據是男方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傷害。這樣就使得協議含有了等價、有償等條件,違反了贈與合同中“無償”的本意。因此,分手協議不是贈與合同。一般來說,分手協議里面包含了“分手費”的一些安排,如果是一方自愿給予,法律在所不問,法院也是不干涉的。但是,如果分手協議不屬于完全“無償”的贈與合同,而是帶有一些補償性質的雙方約定,那么在法律上也很難得到認可,以此要求法院判決對方給付所謂“分手費”是很難獲得支持的。2.分手后,之前所送財物能否要求返還?我國婚姻法不保護婚約,戀愛關系也不具有法律約束力,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系是當事人的自由權利。任何一方均可隨時聲明解除婚約。但是,在解除婚約、中斷戀愛關系時,往往發生財產糾紛,其主要表現在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要求對方給予財產損失的返還。由此引起的糾紛,在處理時一般遵循以下原則:(1)對訂婚造成的財產損失,如舉行訂婚儀式請客送禮耗費的錢財,以及戀愛過程中雙方吃喝玩樂共同耗用的財產損失,解除婚約時一般不得要求賠償;(2)戀愛、訂婚期間,一方贈送給對方親友的財物,無權要求返還;(3)訂婚、戀愛期間,互贈一些財物,這可以視為一種正常的贈與關系,一方送給對方的財物,如果數量不多,價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還;如果財產數量多,價值大,或者遭受財產損失的一方因送禮或其他花費而導致生活困難,可要求對方全部或部分返還,若贈與物已毀損而不存在,可折價補償;(4)一方贈與對方的錢物是復員費、轉業費、醫療費、傷殘費或撫恤金等,如因收受財產一方提出解除婚約或中斷戀愛關系,則應返還全部或大部分;(5)一方親友贈送給雙方的財物,一般不能要求返還;對借婚約、戀愛為手段騙取錢財的,如果情節輕微,則應給予批評教育,要求追還財物;如果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總之,所謂“青春損失費”“分手費”等等,無論是正常的戀愛關系結束,還是有配偶者非法同居關系終結,索要分手費等糾紛都是屬于雙方自愿的行為結果,如果一定要通過法院解決,我國法律是沒有相關規定的,也是不予保護的。如果在分手費等問題上遇到疑難問題,可以咨詢專業的婚姻的家庭律師,他們會憑借豐富法律知識和經驗,盡最大可能幫助當事人解決法律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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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萬川律師,男,1988年10月出生,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專業畢業。 從2015年12月至今,執業于廣東邦昊律師事務所,加入邦昊律師團隊之前,曾在北京市金杜(廣州)律師事務所公司證券組工作,主要執業領域為證券(境內上市)、重組與改制、債券發行、公司收購與兼并、公司私募融資、新三板掛牌等。 萬川律師曾參與了數十家大中型中國境內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及外商投資企業的重組、改制、私募融資、境內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新三板掛牌項目,具體涉及到物流倉儲、商業特許經營、百貨零售業、房地產、制造業、供應鏈、醫藥及能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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