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雇傭人員的侵權責任如何認定?
雇員在雇傭活動中受傷的,由雇主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雇員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因提供勞務致害責任與自身受害責任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根據最新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中規定: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雇傭關系中侵權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侵權民事責任指的是,公民、法人由于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從事雇傭活動,是指從事雇主授權或者指示范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雇傭活動。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9條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雇員和雇主之間的權責時常見的勞務糾紛案件,一般情況下雇員受到傷害,雇主均需承擔民事責任,并要進行賠償。但是因為是雇員或者第三方造成雇員傷害的,雇主不需要承擔責任。
受雇司機從事雇傭活動發生交通事故,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全文最新
侵權責任的免責事由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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