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了可以要補償金嗎?
沒有簽勞動合同辭職的可以和公司索要補償金。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的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不簽勞動合同的風險有哪些?
(一)未簽訂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義務。
(二)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需要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三)單位終止或者解除事實勞動關系(辭退員工)造成員工失業的,可能需要賠償失業損失。
(四)員工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且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者賠償
(五)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辭退員工。
(六)不簽勞動合同不利于單位保護商業秘密。
(七)不簽勞動合同造成員工損失的,單位要承擔賠償責任
(八)用人單位可能面臨勞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并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在一段勞動關系中,不簽勞動合同會給公司造成很大的法律風險,除了可以跟公司要補償金之外,不簽勞動合同等于就沒辦法保護公司的商業秘密,而且公司這么做是違法的。
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要扣稅嗎?
公司能在勞動者工傷復發解除勞動合同嗎?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能否隨時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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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王軍,大連律師,中華律師協會會員,大連律師協會會員,遼寧北方明珠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軍律師具有經濟師、綜合統計和合同管理員的從業經驗,工作作風嚴謹,思維敏捷,知識結構多元,綜合素質強,法學理論功底深厚,經驗豐富。 王軍律師的專業領域涉及民事、刑事、商事、經濟、行政、勞動以及非訴訟業務,大連律師王軍具有在國營企業多年的工作經驗,積累了豐富的社會閱歷、多年律師執業經驗和良好的人際溝通能力,形成了王軍律師對案件爭議焦點和法官審理思 路準確的判斷;對客戶理解、尊重、關懷的交往技巧,練就了其對每一個當事人的耐心、細心、恒心和責任心。正是憑著這份對律師事業的執著追求,王軍律師贏得了越來越多的當事人的信任和贊譽。 王軍律師的執業格言:不輕易承諾,不隨便放棄,真誠對待身邊的每個人,認真做好眼前的每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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