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過時效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嗎?
超過時效最好不要和單位勞動仲裁,這是由于勞動爭議提起仲裁是有時間限制的,若因拖延而超過了一年的時效,再想申請勞動仲裁,就無法獲得法律的支持了。
法律依據(jù):《勞動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nèi)提出。
二、怎么申請勞動仲裁
1、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及相關證據(jù)。
2、申請書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員會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nèi)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委員會決定受理的,自做出決定之日起5日內(nèi)將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并組成仲裁庭;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nèi)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jù)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nèi)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4、勞動爭議仲裁公開進行,但當事人協(xié)議不公開進行或者涉及國家秘密、商業(yè)秘密和個人隱私的除外。仲裁庭在開庭五日前,將開庭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開庭三日前請求延期開庭。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5、當事人接到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jīng)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照撤回申請?zhí)幚恚瑢Ρ簧暾埲丝梢匀毕脹Q。
6、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應當先行調解,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促使當事人雙方自愿達成協(xié)議,并將協(xié)議內(nèi)容制作調解書,調解書經(jīng)雙方當事人簽收后,發(fā)生法律效力。調解不成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作出裁決。
7、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nèi)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jīng)批準可以延期,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8、仲裁庭做出裁決前,申請人撤回仲裁申請的,仲裁庭經(jīng)審查后,認為其撤回申請成立的,向雙方當事人發(fā)出《準予撤回申請決定書》;但被申請人提出反申請的,不影響反申請的審理。
職員若是遇到單位不發(fā)工資,或者是不發(fā)加班費等情形時,是可以在一年的訴訟時效被,向當?shù)氐闹俨脵C構,提出仲裁請求的。若是職員由于生病等原因,無法在訴訟時效內(nèi),提出仲裁請求,那么在提出仲裁請求時,需要拿出住院治療的相關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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