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讓我們來看看究竟是什么重婚。根據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定,所謂重婚意味著已婚人士在有配偶的情況下與其他異性結婚。
(1)如果要形成重婚,最重要的前提條件是重婚案件中的兩個當事人中的其中一個或兩個當事人已經與其他人結婚并且經過法律認證的婚姻關系。如果男女雙方沒有和第三方存在法律方面認定的婚姻關系,或者他們兩人仍然沒有結婚、兩人已經離婚或配偶雙方都已去世。在這種情況下,它不會構成重婚。另一種情況是,如果一方或兩方與他人有婚姻關系,婚姻關系在法律上沒有有效關系,或者已經被撤銷的情況下,并不構成重婚。如果沒有有效關系并且已被撤銷,則必須通過法律程序確定。如果沒有法律程序,它仍然屬于婚姻關系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與他人結婚也可能構成重婚。
(2)已婚人士如果知道他人有配偶而與另一人結婚,則在法律上有兩種形式:第一種形式是知道他或她有配偶,還也在婚姻登記處與他登記,這種形式是我國法律規定的重婚;另一方面,當我們知道我們有配偶時,已經存在婚姻關系,但仍然像其他異性一樣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這種形式是事實上的重婚。在我國真實的社會生活中,事實上的重婚比例相對較大。
2.在婚外情中是否存在同居婚姻關系,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從法律法規中對重婚的認識,我們可以看出,兩個人之間的同居并不一定會構成重婚。如果兩個人中的一個或兩個與另一個人有婚姻關系,也就是說,如果兩個人中有一個有配偶或兩個人都有自己的配偶,但他們不是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這種情況同居并不構成重婚。但是,如果這兩個人中的一個或兩個與其他人有婚姻關系,并且如果他們知道他們有配偶,他們以夫妻的名義與另一個異性生活在一起。這將構成法律上的重婚。
在我國的法律中,已經結婚的人與其他人共同生活,但是沒有以夫妻的名義是不作為刑事處罰的。雖然法律對此類同居沒有刑事處罰,但如果婚外同居造成對原配偶的損害,原配偶可以對同居方進行證據收集,并根據所收集的證據要求相應的經濟補償。
因此,在婚外同居中共同生活需要多長時間可以向法院告重婚的問題,不是基于時間的長短,而是基于婚外同居的性質。如果在同居時沒有以夫妻名義進行同居,你就不能以重婚進行起訴。然而,如果他們在一起生活時以夫妻的名義共同生活,無論他們同居生活多久,都可以向法院以重婚的名義上訴。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不屬于仲裁法的受案范圍的情況
2020-12-23勞動仲裁的時效是幾年
2020-11-17房屋拆遷裁決:房屋拆遷裁決步驟有哪些
2020-12-08抽逃注冊資金罪的認定和判刑
2021-01-02發生車禍后保險理賠的順序怎樣
2021-01-07民事糾紛房產拍賣償還順序
2020-12-30探望權如何行使
2021-01-01學校沒收手機是違法嗎
2020-12-17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復核申請書范本如何寫
2020-11-14建筑工屬于雇傭關系嗎
2020-11-30老人超市滑倒可以索賠嗎
2021-01-13長期勞務派遣是否會被認定為勞動關系
2021-02-03關于終身人壽險的相關知識
2020-11-11保險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備哪些
2021-01-30人身事故的保險責任和免除責任分別的概念
2021-01-08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2021-02-03外資保險公司的保證金可以動用的情形
2021-03-24工資中繳納失業保險的份額是多少
2021-01-02保險合同要看哪些內容
2021-02-12提車保險有哪些
2021-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