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費用誰出
根據國務院《訴訟費用繳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勘驗、翻譯、評估等發生的費用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負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辦法》規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舉證方支付的鑒定費用,僅僅指在訴訟過程中由舉證方先墊付,如果最后確定責任在于哪方則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結后在裁判書中確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敗訴方承擔訴訟費用是訴訟費用承擔的一般原則。是對敗訴方消耗司法資源的一種制裁,基于司法資源與訴訟費用相一致的原理,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體現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體濫訴,減少和防止司法資源無味的浪費,維護國家主權和其經濟利益。
受害人的傷殘鑒定行為是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確權利和責任,使訴訟順利進行,其鑒定結果也與被告的違法行為有因果關系。當事人進行的是有根據、有必要的鑒定,由此支付的相關費用理應由加害人承擔。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持有假護照要負哪些法律責任
2020-12-24抵押權是擔保權嗎
2020-12-21監視居住算羈押期限嗎
2021-03-04合同無效認定有哪些部門負責
2020-12-24抵押合同有期限嗎
2021-01-16農村房屋確權發證的時間是什么時候
2021-01-04企業重組員工的經濟補償金怎么算
2020-11-22中外產品責任保險若干法律問題的研究
2020-12-30飛機延誤險的具體規定是如何的
2020-12-31建行被罰30萬,涉嫌什么違法行為
2021-03-03保險業內涉及非法集資的應該怎樣處理
2020-12-10車險理賠的常見問題律師解析
2020-12-12如何使保險公司的責任免除條款真正的免除保險責任
2021-02-11再保險公司概述
2021-02-12保額與保費是同一個概念嗎?
2020-12-22土地承包的經營權可以轉包嗎
2020-12-10契稅等于土地出讓金嗎
2021-03-17在拆遷中,沒有拆遷補償方案合法嗎
2020-12-28拆遷安置房能交易嗎
2020-12-27常州市購買拆遷安置住房公積金提取要注意哪些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