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業部關于成立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的請示報告,遼寧省、吉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成立公司的報告已悉。國務院同意成立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
東北三省和內蒙古自治區是我國的重要經濟地區,在實現本世紀末工農業年總產值翻兩番的戰略目標中,擔負著重要任務。當前,由于能源供應緊張,嚴重制約著東北地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解決這個矛盾,當前的出路在于開發煤炭。這不僅是煤炭戰線的光榮任務,也是各級人民政府的光榮任務。黑龍江省和內蒙古東部地區,煤炭資源豐富,尤其是伊敏河、霍林河、元寶山等地,適合露天開采。采用新工藝、新技術和大型高效設備,把這些大露天打開,配上坑口電站,實行各種經濟形式的煤電聯營,再加上對現有礦井進行技術改造,不僅可以較快地解決東北能源緊張問題,而且可以減少華北地區煤炭出關,增加對華東的煤炭支援。因此,打破行政區域界限,成立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加快這個地區煤炭開發,加快現有礦井的技術改造,是解決東北地區能源急需,促進內蒙古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繁榮的一項帶有戰略性措施。為此,國務院責成煤炭工業部,協同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在十二大精神指引下,迅速把公司組建起來,開展工作,并對有關事宜決定如下:
一、公司集中統一領導和統一管理東北三省、內蒙古東部地區的統配煤礦,以及煤炭部在這個地區直屬的基本建設、地質勘探、科研、設計、教育等單位。目前,公司既是獨立經營、核算的經濟組織,又代表煤炭部對企業行使管理職能。積極創造條件,逐步過渡為獨立核算、向國家交稅、自負盈虧的企業性公司。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搞各種經濟形式的煤電聯營。
二、公司隸屬于煤炭工業部,目前由內蒙古自治區管理的內蒙古東部統配煤礦、地質勘探隊改為煤炭工業部負責管理,具體交接工作由煤炭工業部、內蒙古自治區協商辦理。
三、公司所轄范圍內的地方煤礦,實行地方政府和公司雙重領導,以地方政府為主。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內蒙古東部各盟,建立和充實地方煤礦管理機構。公司所轄范圍內的煤炭資源,屬國家所有,由公司統一規劃,今后在統配礦區和國家確定重點開發的礦區內開辦地方煤礦(包括社隊小煤窯),統一由公司負責審批。公司應積極支持地方煤礦的發展。
四、由于地方政府為煤礦服務的市政和其它福利設施建設負擔很重,新建礦區多數位于少數民族地區,開發煤炭資源和建設電站又要占用草原牧場,因此,應積極扶植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的經濟文化建設。同意內蒙古自治區從東部地區統配煤礦中保持一九八二年所分得煤炭外,以后隨著產量的增加,再按實際產量提成百分之十。國家批準的企業超產超調加價收入提取百分之十,撥給企業所在縣(旗)、市。超過國家計劃的煤炭產品,同意留一定比例給企業所在省(區),具體留成比例,由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商量決定。
五、公司成立后,遼寧、吉林、黑龍江三個煤炭工業管理局同時撤銷,這些局領導干部原任職務也同時免除。公司領導干部(包括正副職)由煤炭部上報批準任命。
六、公司地點設在吉林省長春市。
七、委派李云峰、內蒙古一位同志(由內蒙古自治區推薦)、馬鳳森、仲金林四同志具體負責公司的組建工作。煤炭工業部,遼寧、吉林、黑龍江省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要通力協作,共同努力,負責做好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各項組織工作。吉林省人民政府要積極創造條件,提供辦公、住宿方便,使公司能順利開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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